无论是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还是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
成绩复核
考生对测试有异议的,应当在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协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向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作答情况和复核结论,不复核范围:接受考生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出的异议申请。
证券测试成绩复查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