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数为4735万元,2019年实现净利润1560万元,2019年3月分配上年股利630万元;2019年8月发现2017年、2018年行政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分别少提折旧200万元和300万元(达到重要性要求),假设按税法规定上述折旧不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自2017年4月1日起拥有乙公司30%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2019年10月乙公司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项转换导致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400万元;甲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按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年年末余额应列示的金额为( )万元。
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4月1日,甲公司以100万元从乙公司购进一项无形资产,乙公司取得无形资产的原值为90万元,已累计摊销20万元。甲公司购入后作为无形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尚可使用5年,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与税法要求一致)。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16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销无形资产的金额是( )万元。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6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2015年8月1日,甲公司将生产的产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5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400万元,至2015年年末,乙公司已对外出售该批存货的80%,且对剩余部分未计提减值准备。则甲公司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因该事项应列示的营业成本为()万元。
乙公司和丙公司均为纳入甲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017年6月1日,乙公司将其产品销售给丙公司,售价125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113万元。丙公司将其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当月投入使用,丙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为零。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调减“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是()万元。
2017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以现金500万元收购黄河公司80%的股份。在购买日,黄河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黄河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55万元,并支付现金股利16.5万元,假定长江公司除黄河公司外没有其他子公司,则2017年末,长江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为( )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丙公司的子公司。2017年6月30日,甲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乙公司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甲公司取得销售收入160万元,销售成本为120万元。乙公司以160万元的价格作为该固定资产的原价入账。该固定资产用于行政管理部门,不需要安装并当月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则丙公司2017年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固定资产"项目抵销的金额是(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