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在民法上,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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