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指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内容明确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意义在于,通过减轻中小微实体企业的税费负担,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中小微实体企业的有效运作,从而使中小微实体企业在疫情期间加快复工复产。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