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调节税指按照《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的规定,以国营大中型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为基础课征的一项税收。《办法》要求,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调节税纳税义务人。其中,调节税应由纳税人就地缴纳。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按其隶属关系回原地缴纳。同时调节税应以纳税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随着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目前已经废止了《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有关国营企业所得相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政策的内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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