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取消外汇管理,是指对非居民往来的贸易、非贸易外汇收支和资本项目的收付原则上不进行直接的限制。名义上取消外汇管理的国家或地区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和国际收支具有顺差的石油生产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
采用取消外汇管理的国家,对非居民往来的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原则上不进行直接的外汇管理,但事实上仍然采取一些间接或变相的限制性措施。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