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进出口贸易所收付的外汇被称为贸易外汇,包括货款及其从属费用。贸易外汇包括了出口贸易外汇、进口贸易外汇和贸易经营管理外汇。外汇根据来源与用途不同,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
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在本质上都是外汇,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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