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如下:
1、公开出版经济著作(主要编著者)1部,以及在专业刊物(CN或ISSN刊物)发表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1篇以上;
2、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论文2篇以上,单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3人(含申报人),其中选为主送论文的需本人独立撰写;或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以上;
4、在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为解决重大经济问题而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等2篇以上。
其中第四点所提到的经济效益问题是指通过利用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其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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