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为提交任现职以来独立发表的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以论文作为学历破格申报条件的4篇以上。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提交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破格申报提交的论文均须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独立发表。作为送审的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选送1篇,破格晋升选送2篇)复印一式2份,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
其中提交的论文、奖项、业绩等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并与申报专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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