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税收会计制度》第五章的内容可以了解到,农业税收会计凭证是说明农业税收业务发生情况和明确经济责任,且具有法律效力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文件。农业税收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
农业税收会计原始凭证是记录农业税收业务发生的最初书面证明,是进行农业税收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同时也是填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记账凭证一般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单填制,是登记会计总账及其明细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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