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需说又被称为“公共福利说”,是17世纪初以德国旧官房学派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的一种税收根据学说,该学说认为国家的职责在于满足公共需求,增进公共福利,国家为了完成它的职责就得有各种必要的物质资料,在这种条件下就产生了公共需要,简而言之,税收即满足公共需要的物质条件。
这种学说产生君主专制的时代,提出增进公共福利作为课税根据,在当时,是比较进步的税收理论。代表了资本主义初期资产阶级反对君主专制国家横征暴敛,压迫人民,任意使用课税权的一种思潮。但它把君主专制国家压迫和剥削劳动人民的职能,美化为“增进公共福利”,从而抹煞其税收的剥削性,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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