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役税指在民主改革前,藏族地区的农奴主对当地农奴所施加的一项税收,实质上是对当地农奴的一种剥削。按照当地人役税的规定,当农奴离开庄园并不能为其农奴主直接服役时,可经农奴主的同意通过每年缴纳一定数量的人役税以代替支差,农奴主可根据自身的意愿调整人役税的征收力度。在民主改革之后,藏族地区的人役税已经全面废除。
人役税属于过去我国国内地方税制的内容之一,我国在革新全国的税制结构后,各地的税制结构都有了极大的优化,从而维护了当地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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