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要求企业应当取得高新技术的资格,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的内容规定,企业必须满足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以及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等条件后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其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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