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其他应收款”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其中,“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当企业发生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包装物租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确认收到出租包装物租金收入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包装物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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