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抽样方法并选取样本是指只有确定所需要实施的抽样方法,并从抽样总体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样本项目,才能推断总体的结论。选取样本的基本方法包括简单随机选样、系统选样、随意选样和整群选样。
简单随机选样,是指使用计算机或随机数表获得所需要的随机数,选取匹配的随机样本。
系统选样,是指用总体中抽样单元的总体数量除以样本规模,得到样本间隔,然后在第一个间隔中确定一个随机起点,按照选样间隔,从总体中顺序选取样本。
随意选样,是指注册会计师要避免任何有意识的偏向或可预见性的项目,从而保证总体中的所有项目都有被选中的机会,使选择的样本具有代表性。
整群选样,是指注册会计师从总体中选取一群或多群连续的项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