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控制的监控指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所实施的监控,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有助于合理保证质量控制制度中的政策和程序是相关且适当的,并有利于提高运行的有效性。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从相关方面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持续考虑和评价,并对参加监控的人员类别进行规范,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应当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实施,如委派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或具有足够和恰当经验及权限的其他人员履行监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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