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是指由谁来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可以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岀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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