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底稿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纸质和电子的两种形式可以相互转换,但两种介质均需保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报告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完成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自审计业务中止日起,对审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主要包括业务约定书;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分析表、核对表和问题备忘录;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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