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预算的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业单位应上缴国家预算的各种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
2、未列入预算,但按规定应上缴的各项收入,如规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失物变价收入、收回以前年度的经费支出和经费暂存、追回的赃款、赃物变价收入;
3、按规定应上缴的其他收入等。
各单位对于应缴的预算收入.应当按时足额上缴,不得坐支、留用或转作预算外收入。
应缴预算收入是指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党派团体、事业单位应上缴国家预算的各项收入。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