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否则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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