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附属单位补助的特点是无偿拨付的、不需单独报账的、国家预算以外的资金。对附属单位补助是单位使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如果上级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的非财政资金补助限定用于特殊的业务活动或某项专门活动,且要求附属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则称为拨出专款。单位应设置“对附属单位补助”账户,核算并监督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拨款数及对附属单位拨款的收回和年终结账转出数额情况,按接受补助的附属单位设置明细账。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