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附属单位补助是单位使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的特点是无偿拨付的、不需单独报账的、国家预算以外的资金。
如果上级事业单位对附属单位的非财政资金补助限定用于特殊的业务活动或某项专门活动,且要求附属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则称为拨出专款。向附属企业投入须按投资协议或合同的规定,由附属企业支付资金使用费或缴纳利润的资金为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