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应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应将其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企业盘盈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生物资产等时,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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