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询有积极和消极两种方式。积极函询是指对函证的内容,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求对方直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审计人员作出答复,如无回音可再次发函催询。
积极函询适用于手续麻烦,但能取得书面证据的,金额大、时间长、疑点多的账项审查,比如应收账款。另外,如果应该审计的事项发生日与审计日相距较远,在被审计单位内证据材料已自然消失或中断时,积极函询法有利于内部潜在的证据材料的恢复。
函询是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的具体需要,设计出特定格式的函件寄给有关单位和人员,并根据对方的回答来获取有关资料,或对某些问题予以证实的一种查询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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