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主义原则存在的理论依据有:
1、稳健主义可以抵销企业管理人员和投资者的过分乐观情绪。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真实、公允要求的压力,迫使会计师不断地抵制报告中过于乐观的倾向,且会计上的许多传统信条依然保留着稳健主义的痕迹,并渗透到当今的会计实务中;
2、多报利润或多计价值对投资者而言比少报少计更为危险。毕竟亏损或破产的后果比获利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计量和确认损失时应当坚持稳健主义,采用不同的规则进行计量;
3、会计人员掌握的信息比投资者、债权人掌握的要更多。为了减少风险未在财报中体现,或者财报中体现的风险被证明不真实等情况,必须作出相对准确而保守的估计。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