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主义的原则是,预计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而不应预计任何可能获得的收益,资产的计价只要有一定的依据,就应该“宁低毋高”,某些界于资产和费用之间的支出,宁作费用而不作资产处理,某些界于负债和收益之间的收入,宁作负债而不作收益处理,某些难以具体确定其效益期限的支出,即使明知其可以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也应一次计入当期费用而不作递延项目处理,某些长期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限,宁可缩短,也不作毫无根据的延长。
稳健主义原则一方面是为了排除会计估计的随意性和防止出现虚夸不实的情况,另一方面是为了回避企业日益突出的经营风险,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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