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确认保费收入并确定相关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
借: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贷: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企业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时:
借: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贷: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企业确认保费收入并确定相关责任准备金或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时,应当通过“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科目以及“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或“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核算。
其中“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科目主要核算再保险分出人身份的企业从事再保险业务时所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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