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发生业务收到银行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将银行存款转回其他货币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等明细科目)
3、企业收到票据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公司名称
企业发生业务、转回货币资金或收到票据款项并确认收回银行存款时,应当通过“应收账款”相关二级科目、“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或“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其中,“银行存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