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取的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企业的债权投资为分期付息或一次还本债券投资并确认应收取的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3、企业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对应的债权投资确认利息时,应当通过“应收利息”科目以及“投资收益”科目或“债权投资”等科目核算。其中,“应收利息”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放的贷款、各类债权投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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