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无形资产是企业通过使用货币资金或其他能够变现的资产,向国内外科研单位或其他企业所购进的无形资产,以及接受其他企业投资或捐赠而取得的无形资产。对于企业所取得的外来无形资产,应当遵循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或现行市价确认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予以计量。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取得外来无形资产应当通过“无形资产”科目、“应交税费”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核算,其中“无形资产”科目可以按无形资产项目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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