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预付款作为一项支付手段,其目的在于解决合同另一方周转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也是作为预付款支付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体现。
预付款与定金存在一定的区别。定金是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另一方一定数量的款项,其实质是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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