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款。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额计算征收。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则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