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而保户储金是保险公司以储金利息作为保费的保险业务,收到保户缴存的储金。
在会计账务处理中,“保费收入”和“保户储金”是两个不同的会计科目,代表的含义也不同。“保费收入”科目核算保险企业对外承担风险或责任所获得的一种收入,既不是借入也无须退还,因此属于损益类科目。而“保户储金”科目核算保险企业从保户那里借入的,需要退还给保户的“本金”,如同银行向储户吸收的存款,是保险企业对保户的一种“负债”,因此属于负债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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