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辨认无形资产是可以单独对外出租、出售、交换而不须同时处置在同一获利活动中的其他资产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我国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中强调了“可辨认性”这一点,因此无形资产必然是可辨认的。
某一资产项目,如果要作为无形资产加以确认,首先要求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即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次还要求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即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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