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入指银行从境内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主要包括向境内外同业以及系统内同业拆入的外汇资金,属于同业拆借的内容之一,同业拆入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并根据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会计工作中,拆入行根据进账单回单联进行账务处理,应当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贷记“拆入资金”的二级科目。
同业拆借是商业银行之间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利用资金融通过程的时间差、空间差、行际差来调剂资金而进行的短期借贷活动,其实质是一项临时调剂性的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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