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并累进抵免是在累进税率下计算抵免限额时,不考虑跨国纳税人来源,或存在于居住国(国籍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部分,而仅考虑跨国纳税人来源或存在于非居住国(国籍国)的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不合并累进抵免的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国外应税所得额×本国税率;
累进税率抵免限额的计算,以“不合并累进抵免”比较合理,既承认了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政府地域管辖权的优先,又免除了跨国纳税人的国际双重税负,同时也照顾了居住国(国籍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或存在于非居住国(非国籍国)收益、所得或一般财产价值也能行使居民管辖权,补征一部分应补征的税额。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