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企业原则是根据常设机构本身的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利润进行征税的原则。独立企业原则的实质在于将常设机构视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个体并进行盈亏计算,凡是不符合公平市场竞争原则的交易往来所产生的税务核算,税务机关可以在相同或类似条件下按照市场上相同或类似商品和劳务价格予以重新调整。
独立企业原则的实施目的是便于所得来源国对非居民实行以源征税,有利于维持本土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竞争的公平性,避免偷税漏税以及逃税等不合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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