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提简易计税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征)
2、结转简易计征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缴纳增值税税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简易计税增值税,然后结转简易计征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最后缴纳增值税税费,应当通过“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5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