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是纳税人按“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额。计算公式为: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准予扣除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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