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支付诉讼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法院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胜诉,收回诉讼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法院名称
企业支付诉讼费,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借方科目以及“银行存款”贷方科目;企业胜诉,收回法院的诉讼费,应当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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