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慰问职工费用且取得对应发票,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企业支付慰问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期末结转本年利润时,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企业发生慰问职工费用,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或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支付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期末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费用结转。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