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买打头机并支付预付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支付剩余款项时,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收到打头机,取得其对应发票时:
借:固定资产——打头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公司名称
企业预付打头机款项时,应当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待取得对应发票后,通过“固定资产”科目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进行打头机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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