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市民工作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账务处理中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具体分录如下:
住房公积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公积金时: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2、从工资代扣代缴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3、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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