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计算公式: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教育费附加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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