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
公告明确,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目前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计算公式为:减免金额=10%*[发票价/(1+增值税率13%)],消费者购买市面上主流的新能源车型可享受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优惠。以一辆售价30万的车为例,大概可以减免2.95万元。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