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银行法修订,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人民币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人民币,第十九条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将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并防范虚拟货币风险。
发行数字货币有哪些优势?
1、据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人民币现金的支付、交易、反洗钱等,在现代社会成本越来越高,而数字货币发行成本低,交易更便捷。另外数字货币不需要绑定任何银行账户,摆脱了传统银行账户体系的控制。
2、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有什么不同?数字货币与支付宝、微信相比,具有免费使用的优势,数字货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具备非盈利性,不需要手续费。但使用微信、支付宝过程中,需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
数字货币在财会领域中的作用
1、用于日常支出业务结算,比如会计人员可以利用数字货币支付实现差旅、会议、培训等公务结算。
2、数字货币支付方式可以减轻出纳人员的操作风险,比如发生现金业务时,因金额数存在在角分位,一般会采用“四舍五入”法进行实物支付,因此导致出纳账面余额与库存数存在微小出入。但使用数字货币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分毫之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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