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服务
下载APP
当前位置: 会计网 资讯中心财经要闻正文

银行法修订!人民币包括实物和数字形式

2020-10-25 0:35  责编:溪溪  浏览:1758
来源 会计网
0

  10月23日,人民银行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防范虚拟货币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银行法修订

  银行法修订,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中国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完善了人民币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人民币,第十九条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将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并防范虚拟货币风险。

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

  什么是数字货币?

  发行数字货币有哪些优势?

  1、据资深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人民币现金的支付、交易、反洗钱等,在现代社会成本越来越高,而数字货币发行成本低,交易更便捷。另外数字货币不需要绑定任何银行账户,摆脱了传统银行账户体系的控制。

  2、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有什么不同?数字货币与支付宝、微信相比,具有免费使用的优势,数字货币是国家法定货币,具备非盈利性,不需要手续费。但使用微信、支付宝过程中,需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

  数字货币在财会领域中的作用

  1、用于日常支出业务结算,比如会计人员可以利用数字货币支付实现差旅、会议、培训等公务结算。

  2、数字货币支付方式可以减轻出纳人员的操作风险,比如发生现金业务时,因金额数存在在角分位,一般会采用“四舍五入”法进行实物支付,因此导致出纳账面余额与库存数存在微小出入。但使用数字货币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分毫之差”问题。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扫码关注“ 会计小助手公众号
点击菜单“
XXXX ”→订阅即可
(微信需绑定公众号才能成功接收提醒)
2021注会报名入口开通后,将及时给您发送微信通知
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