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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这些新规会计人一定要注意!

2020-08-31 10:48  责编:杨子  浏览:44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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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起,这些新规将正式实施,和会计人息息相关,快看过来!

九月新规

  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9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

  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

  2.我国首部资源税法实施

  作为我国首部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资源税法政策要点

  《资源税法》与现行政策相比,主要有三方面的变化:

  一是简并了征收期限。

  新税法规定由纳税人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缴纳,并将申报期限由10日内改为15日内,与其他税种保持一致,降低了纳税人的申报频次,切实减轻办税负担。

  二是规范了税目税率。

  新税法以正列举的方式统一规范了税目,分类确定了税率,为简化纳税申报提供了法律基础。

  三是强化了部门协同。

  新税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良好的部门协作,有利于化解征纳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3.史上最严《固废法》施行

  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共设9章126条,新增条文41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固废法”。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污泥、垃圾分类、建筑垃圾、一次性塑料制品等监管内容;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对旅游、住宿等行业按照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处罚等作了规定。

  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门槛降低

  工信部印发新修订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与2017年发布实施新能源准入条件相比,此次最大的变化是删除了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规定》还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大幅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有助于规范和释放新能源市场活力,推动新能源汽车销量进入高增长新阶段。

  5.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扩大

  海关总署8月13日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9月1日起,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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