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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0-05-20 21:42  责编:溪溪  浏览:132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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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疫情影响,很多公司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对于公司,国家都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呢?本文就针对疫情期间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疫情期间公司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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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优惠政策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企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优惠政策常见问题

  疫情期间交通运输企业优惠政策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2、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

  疫情期间企业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2月6日,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主要对疫情防控期间,捐赠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说明。

  1、企业、个人若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公益性捐赠。则可享受全额扣除的税收政策优惠。捐赠方式分别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医院捐赠。

  2、如果企业或者个人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直接捐赠,办理税前扣除事宜需凭借相应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

  3、若是单位及个体商户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捐赠,对于增值税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可以免于缴纳。直接向医院进行捐赠者同享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企业社保优惠政策

  1、湖北省在2月——6月期间,各类参保企业一律实行免征。即,社保费至多可以减免5个月。

  2、除了湖北省之外的省份,将会实行中小微企业免征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2月至6月期间)。

  3、除了湖北省之外的省份,也会对大型企业实行减半征收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2月至4月期间)。

  4、对于住房公积金,将会实行缓缴政策。也就是6月底前,企业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并且,这一阶段,职工若是因疫情影响未能正常归还公积金贷款,那么将不作逾期处理。

  5、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和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在结合社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的基础上,保证了各项社保待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

  疫情期间企业优惠政策热点问题

  1、为抗击疫情,我公司拟捐赠一批物资,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单位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抗击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单位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抗击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我是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疫情发生后,我厂第一时间向湖北捐赠了一批口罩和防护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所以,你公司捐赠口罩和防护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暂免征收增值税。

  3、我是一家餐饮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前进购了大批食材,突然遭遇疫情暂停营业,但我们自愿组织人员制作餐食,无偿供应给了集中隔离点的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食用,这部分免费提供的餐食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另外购进的部分新鲜食材已变质,这些变质的原材料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吗?

  答:根据现行规定,纳税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服务,不视同销售服务,不征收增值税。你公司向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无偿提供的餐食属于用于公益事业,不视同销售,无须缴纳增值税。

  因疫情造成食材过期变质损失,属不可抗力,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对在疫情期间停产停业的其他行业,如果因疫情导致原材料过期变质的,同样适用。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们公司所在地区对医保缴费执行了缓缴政策,还能享受减半征收政策么?

  答:如果您公司所在地区出台了职工医保费减征政策,而且对医保缴费执行缓缴政策,减征政策和缓缴政策可以叠加使用。

  5、在疫情期间,公交车企业为客户单位员工提供上下班的班车服务,请问所取得的收入能否减免增值税?

  关于这个问题,是可以享受的。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当中也明确规定了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而当中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范围也包括了公交客运、班车在内,因此所取得的收入完全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6、疫情期间,铁路运输企业大批量运送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等医疗物资,所取得的收入能否减免增值税?

  关于这个问题,是完全可以的。在疫情期间,国家针对铁路运输企业,同样也出台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发布的《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当中就明确了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而问题中该企业所运送的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均属于国家核定的保障物资范围,因此,所取得的运输收入可以减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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