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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注意!复工后,会计工作涉及到哪些最新税收政策?

2020-02-19 17:23  责编:溪溪  浏览:30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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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省市企业已陆续复工。对于会计人员而言,复工后各方面工作与税收政策息息相关。那么,会涉及到哪些最新税收政策呢?下面,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复工后,会计工作涉及到哪些最新税收政策

  政策1:2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专票。 如果纳税人海关进口增值税已取得符合条件的相应专用缴款书,则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其用途。

  政策2:2月1日开始,增值税扣税凭证适用最新政策。抵扣方法包括了票面税额抵扣、计算抵扣及核定抵扣。

  政策3: 3月1日开始,2017年以后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认证确认、稽核比对及申报抵扣的期限将被取消。专票超期后一样可以抵扣。

  政策4: 3月1日开始, 欠税和滞纳金无需同时缴纳, 自然人依法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业务。

  政策5: 1月8日开始, 不仅仅发票样式改变了,发票丢失、确认、核定及风险提示也发生了相应变化。

  政策6:2019年个税汇算清缴相关流程务必搞懂,办理方式及计算公式要掌握。

  政策7:2020年开始,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填写,发生变化。填错了,将退回。

  政策8:1月1日开始,小微企业残保金暂免征收,若企业满足职工总数少于30人(包含在内)的条件,则残保金可暂免征收!

  最后,会计网小编提醒大家,对于最新税收政策,会计人员务必及时学习,全面掌握,方便日后工作更加顺利开展!

文章版权会计网kuaiji.com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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