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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疫防控组: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不能在隔离期开除员工!

2020-02-10 18:10  责编:哪吒  浏览:41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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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也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关键期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举行了发布会。有广西的小伙伴或者是感兴趣的大家一起看看吧。

广西防疫防控组: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不能在隔离期开除员工!

此次发布会主要是针对学校开学方面、医护人员方面、有关企业方面做出了如下解释:

(一)学校开学方面

针对学校开学方面,全区延迟开学。使初三、高三的学习有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的时间不早于2月17日,大专院校中职院校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待评估后再另行通知。主要对于初三、高三的学生做重点保障他们的学习,各大中学开展线上教学渠道,以保障初三高三的学生能顺利备考,并与家长一起督促学生在家自主学习。

(二)医护人员方面

如果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明确此类型应算作工伤,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救治处理,用人单位认定工伤的期限应该延长。与之应开通确认工伤条件的绿色通道,使个人在工伤保险确定落实到实处。

(三)企业方面

不能辞退已确诊、疑似并且隔离的员工,企业应对其支付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关于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支付周期内的(30天)应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支付周期的,应发放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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